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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卡申请】“十年签”入境加拿大,到底能住多久?

2022-04-13 16:09

    护照盖章标记了入境时间,有人不解,护照上盖章与否,是不是对这一次入境加拿大的停留时间长短有影响?我们来看看移民法是怎么规定的.

    移民法中注释,如果在护照上面盖了章,并且CBSA警员没有手写你的离境日期,也没有Visitor Record,那么默认你可以在加拿大以访客的身份待6个月(180天);而如果入境时护照上没有盖章,没有手写你的离境日期,也没有Visitor Record,默认也是180天时间.

    所以盖章与否并不影响你的停留时限,只是有的人会担心,自己的护照上没有章,以后该怎么证明自己是什么时间来加拿大?比如像一些做学签、工签的朋友就需要累计计算自己在加拿大的停留时间,那该怎么办呢?加拿大有一个法案叫作ATIP,它是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的项目,通过ATIP,可以向CBSA请求去数据库调出你以往完整的出入境信息,列出你这本护照过去一共在加拿大出入境了多少次的完整清单.

    或许这180天对于许多人来说,待在加拿大的时间已经很长了,可以做很多事情,但是如果想做的事情没有做完,比如说在当地买房子或者生孩子,那该怎么延长时间呢?于是有人动脑筋,想着加拿大离美国很近,去美国走一圈再回来,这180天的停留时限又"满血复活"了,加上之前的180天,那就可以在加拿大带将近一年的时间,这真的可操作吗?答案是不一定的.

    之所以有人会有这种想法,其实是以讹传讹造成的结果.过去很多已经移民加拿大的人,他们的父母来加拿大探望他们,住满6个月或者快接近6个月的时候,孩子们往往会带父母去美国旅游,然后再重新入境回来.这种情况下,CBSA会讲人情世故,不为难这些老人,给他们再"加"6个月的时间,重新计算,因为CBSA认为,这些老人也不容易,他们迟早还是会回到故土.所以心软"放水了",但这并非对所有人都行得通.

    因为CBSA不是"傻瓜",每当你出入境加拿大时,都会被重新盘问评估你这次的入境目的是临时的,是Temporary的,完事之后要离开的!而且他会综合考虑你上一次在加拿大,已经待了5-6个月时间,那么警员可能会更详细地问你这次入境的目的,来决定这次到底可以让你待多久.有的人可能条件比较好,在加拿大买了房子,每年就想在加拿大待3-4个月,每年都要来回折腾,这可不可以呢?这是被允许的,只是在每次入境的时候都需要向CBSA证明,你这一次入境的目的是临时的,并且有一个明确的离境计划.

    当然你不能说你的离境计划是去美国玩两天,这明显是把CBSA当傻瓜了.而且随着你连续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越长,每次离境都是去美国走一圈的话,在这种情况下你很难得到一个完整的6个月的停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