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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卡申请】关于加拿大移民监对居住时间要求的详细细则是怎样的?

2021-10-29 09:05

    大家都知道移民有很多的好处,但有一点也确实让很多人感到头疼,那就是很多移民大国都要求保证一定的居住时间,否则就会失去身份,所以被形象地称为"移民监".其实移民监有两层含义,一是对PR而言,为保留移民身份,移民申请人不得不在移民国家居住的时间;二是对入籍而言,要成为移民国的公民,不得不在该移民国家居住的时间.

    加拿大就是一个典型的有"移民监"的国家,其一般规定为,对PR的居住时间要求是5年住满2年,对入籍的居住时间要求是5年住满3年.那么,我们今天就来看看加拿大对PR居住时间的一些具体规定和要求.

    对PR居住时间的要求

    从首次登陆加拿大成为永久居民开始,就必须满足一定的居住义务才能够维持枫叶卡.

    维持枫叶卡对居住时间的具体要求是:

    1)若你成为PR已经五年或以上,

    你必须满足在任意时点往前倒推五年的时间内,你都要居住至少730天.

    要注意这里是一个动态的时间跨度概念,是任意的五年时间,而不是第一个五年、第二个五年、第三个五年......这样的概念.

    2)若你成为PR还不到五年,

    你必须证明在你成为PR后的头五年内,你将有可能居住至少730天.

    那怎么知道你还有这个"可能"呢?很简单,以触发检查的时点为界(何时触发检查详见移民监常见问题汇总),往前看可以算出来你已经实际居住了多少天,往后看可以算出来距离到你成为PR的第一个五年还剩多少天,两者之和若大于或等于730,则表明你还有"可能",否则,即使你往后的日子一天都不出境,你也不可能住满730天.

    注意:成为PR的日期是你首次登陆的日期,是枫叶卡背面体现的PR Since的日期,成为PR后的头五年要以此日期为准进行计算.而枫叶卡正面的Expiry日期是枫叶卡到期日(五年换一次),不是从登陆日期开始算起的,所以千万不要搞混而弄错日期.

    境外居住时间的例外

    在一些例外情况下,PR在加拿大境外的居住时间也可以视同在加拿大居住,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注:这里要特别提醒下,除了第一种情形外,其他两种情形的审核是非常严格和复杂的,并且事前你也很难得到移民局明确认可的答复,所以利用这个规则时还是要慎之又慎,做好两手准备,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待到秋后算账时才发现已无法挽救.

    情形一:陪伴身份为加拿大公民的家人在海外

    被陪伴的加拿大公民家人主要是指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如果你是22岁以下,则可以是你的父母.你需要去证明你陪伴的这个人是加拿大的公民,以及你们的亲属关系.(注意:一定是PR陪伴公民,而非公民陪伴PR,这里是有过判例的)

    必备材料:1、申请前5年,被陪伴人使用所有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2、被陪伴人的国籍证明文件,包括成为加拿大公民的日期;3、申请前5年,被陪伴人居住地址证明;4、婚姻证明或同居伙伴关系的证明(若是陪伴配偶或同居伴侣);5、子女的出生证明、洗礼文件或收养/法律监护文件(若是陪伴父母).

    辅助材料:1、过去2年加拿大所得税评税通知的证明(NOA);2、学校或者雇佣记录;3、协会或俱乐部会员;4、其他相关材料.

    情形二:若你是受雇于加拿大合格企业或公共服务部门因业务需要而在海外工作

    你是加拿大合格企业或者加拿大省或者地区的公共服务部门的雇员,按照你工作或合同条款的要求,你被外派到一个海外关联企业或海外客户公司去担任一个全职岗位,并且外派结束后你将回到加拿大继续为该雇主工作.

    这里的加拿大合格企业是指根据加拿大法律或省法律成立并在加拿大持续经营的公司;或一个在加拿大持续经营,能够产生收入,以盈利为目的,公司的大多数投票权或所有权权益由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上述加拿大企业所持有的企业;或者是指依加拿大法律或省法律成立的企事业单位.

    注意,这里的定义在实际操作中其实是非常复杂的,所有的条文都是依靠判例来诠释的,很难非常明确的界定.

    这里举几个点为例,如加拿大合格企业(Canadian business),我这里之所以翻译成"合格",不仅是从条文规定和企业性质的角度去判断其是否合格,更重要的还要从其合理性、必要性去判断,例如根据公司的企业架构、营收利润、雇员规模、业务性质、业务范围、岗位编排、外派案例等因素综合分析.

    再如,作为符合条件的这个员工,需要是被加拿大合格企业所雇佣的,且是在加拿大境内招聘的,在加拿大境内是有其固定岗位的,因为公司业务的需要,作为其岗位工作的一部分,而在一定期间内被全职外派到海外工作,并且在该期间结束后还会回到加拿大公司自己原来的岗位上继续工作.

    必备材料:必须提供公司官方签署的证明信,包括证明信签署者的职位和头衔;公司业务性质和证明该企业符合以上对加拿大合格企业的要求;外派去加拿大之外工作的细节,例如:去多长时间、确认你是在基于雇佣合同条款而被外派海外全职工作的加拿大合格公司的全职雇员、关于外派任务或合同条款中对海外岗位的描述等;确认这个业务不是主要为了让你满足移民居住义务而设立的.

    辅助材料: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合作协议或公司年度报告;公司的加拿大企业所得税评估通知NOA或财务报表;雇佣协议或合同的副本;与外派相关的任何加拿大合格企业与海外企业或客户之间的协议;工资报表;T4表;其他相关材料.

    情形三:若你是陪伴一个因业务需要在海外工作的受雇于加拿大合格企业的加拿大PR

    被陪伴的加拿大PR必须是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如果你是22岁以下,则可以是你的父母.并且该加拿大PR在你陪伴期间全职受雇于加拿大合格企业或者加拿大省或者地区的公共服务部门.你需要去证明你陪伴的这个人是PR且满足居住义务,以及你们之间的亲属关系.

    必备材料:被陪伴人满足居住义务的证明文件;被陪伴人近5年所有的护照或其他旅行文件;结婚证或同居证明(若陪伴配偶或同居伴侣);子女的出生证明,洗礼文件,或收养/法律监护文件(若是陪伴父母).

    辅助材料:学校或雇佣记录;加拿大所得税评估通知NOA;协会或俱乐部会员证;其他相关材料.

    最后的救命稻草

    如果你实在无法满足居住时间的要求,还有最后一个可能补救的办法,就是利用人道主义和值得同情的原因(如照顾生病父母、孩子最大利益、遭受原国迫害等)来上诉,以取得理解和同情,这些因素可能会有助于你保持你的永久居民身份,不过这也并非一定能够成功,需要结合不同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养成良好的习惯

    虽然了解你在加拿大呆了多久有很多方法,如当你入境加拿大时可以问加拿大边境官,申请或更新你的枫叶卡时可以问移民局,但作为一个临时或永久居民,为了帮助你更好地追踪和安排自己在加拿大的时间,建议使用旅行日记(travel journal),以记录下每次在加拿大境外乘飞机、陆地或船的旅行,包括到美国的一日游.

    这个旅行日记很简单,可能我们没有注意到,其实在收到枫叶卡的信封里面,就有这样一个样板.

    这是记录加拿大境外旅行的一种简单方法,把它和你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放在一起,每次旅行时随手做一个记录即可.这并不是什么官方文件,也不需要在申请时递交,仅仅只是为了帮你记住你的旅行.当你申请更新枫叶卡或申请公民身份时,你会需要这些信息.那具体需要记录些什么信息呢?

    1)你离开和回到加拿大的日期,即使是同一天,也都要记录;

    2)你访问的国家,如果一次旅行去了多个国家,在目的地一栏中写上每个国家及停留的日期;

    3)你去其他国家的原因,例如休假、工作、探亲等;

    4)记录的信息包括任何一日游(离境少于24小时),也包括去美国;

    5)当日记本记满时,请妥善保管并重新打印一份,也可以做一个电子备份,这些信息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