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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卡要求】枫叶卡未达到住满条件但未过期可以担保申请团聚移民吗?

2021-01-05 21:12

作为加拿大团聚移民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是永久居民(或者公民);而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要满足的一个条件就是730天的居住要求.而有些人在移民加拿大后,只是短登然后就回国工作或者生活了,在第一个5年期结束前回到加拿大.所以并没有满足730天的居住要求. 虽然没有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是严格讲,不具备担保的条件,因为没有满足永久居民的要求.为此有很多人会问:我是担保团聚,会查我的居住条件吗?在加拿大政府看来,申请永久居民或者担保永久居民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会非常严格的审核担保人和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虽然处理家庭团聚的办公室和PR身份核查的办公室不是一回事,而且处理家庭团聚的办公室也有可能不会核查担保人是否住够730天,但是没有住够730天严格的讲是不满PR要求的.如果一旦移民局注意到/查到这一点,会引发对担保人自己PR身份的核查,如果真的没住够,担保人自己的身份一般就丢了. 至于办理团聚移民的要求,可以在这个期间逐步积累和满足.其中配偶团聚移民不需要有收入要求,但需要证明你能够/有意愿承担家人的各种生活费用,不会申请救济,成为加拿大的负担. 总结下,如果准备担保团聚移民,必须要先确认自己是否住够了730天,再担保家人团聚.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你满足加拿大物理居住满730天的期间内,如果配偶没有加拿大的签证,千万不要冒然申请旅游签证,要充分准备才能申请,这方面的申请要特别小心,拒签率非常高,属于比较难的类型.